在社会转型期间,农民群体性事件是目前及今后我国所面临的一个综合性的复杂问题。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总体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但是一直以来,农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种治安性突发事件的起因往往是一个小事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从而导致群众不满,引发怨气,造成集体闹事。透过其表面现象,分析事件背后原因,发生闹事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农村基层政府机关中少数干部的官僚主义。
处于转型期间的中国社会出现的激烈矛盾和在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隐形利益失衡是农村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根源。农民群体性事件在各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它给社会带来较大的危害。引起农民群体性事件的触发点大都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不法侵害,事件有其偶然性,但却是根源上的必然性。根源在于:农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生活力的下降。有鉴于此,农民群体性事件的防控对策就应该将重点放在改善农民的生存状态,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和生活力上。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社会思想多元多样的趋势更加明显,这些都必然带来更深层次矛盾的进一步暴露和利益的碰撞。农民群体性事件主要指在少数农村权威人士的领导和组织下,非法集体上访,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集贸市场等要害部位,或者采取集体拦截、阻塞交通,甚至聚众闹事的方式,谋求解决实际问题,并对政府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干扰乃至破环社会正常秩序的集体行为。这是关系到农村改革与稳定,事关中国社会发展走向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书从提出问题入手,对农民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角度新颖。作者在翔实的数据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价值和意义的理论命题,如农民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划分、发生区间、地域分布和农民生存状态与群体性事件关系等等方面。书中选取河南省某市S村事件作为一个典型的农民群体性事件个案进行分析。这起农民治安突发事件的直接原因是S村村干部刘某对当地村民土地产权利益的不正当侵犯。事情发生以后,由于村民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来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于是农民与村干部之间的利益矛盾越演越烈,最后导致警民冲突,当地农民遂产生集体行动。
书中在探究这起S村事件个案的发展过程和反映出的问题之后,将目光集中于几个主要的研究方向:一些地方权力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由此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事件可能造成悲剧,对农民自身和政府产生消极的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后的问责需要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因为当前农民生存状态和政治机会结构的实际状况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既往的政府行为;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充分消解矛盾爆发的可能性,建立有效的社会预警体系和危机管理体制,等等。
从唯物辨证法的观点出发换一个角度看待农民群体性事件,它不是只存在着消极的影响,而是也存在着积极的功能:农民的群体性行动向社会发出了及时纠偏的警告,能够起到政治启蒙的作用。正如书中所指出的,农民维权活动是“中国民主和法制运动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对于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具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随着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认识的深化,政府的长期变革目标应该是消除农民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根源,采取新的“重农”政策,使农民能够和社会其他群体平等地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使农民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等行为回到和谐的、制度化的轨道上来。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农民群体性事件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由于信息的传播及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强,这类事件引发的关注和对其的深层理性思考,成为推动我们社会进步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