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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与楚》写作缘起(2008-05-30)

我在写《契丹史略》的时候(1957年—1958年),间或独坐骋思,由契丹民族而其他民族,无论已经消失的和仍然存在的,俱足令人兴叹,忽觉研究民族历史应以认识民族文化为指归。假如只关注朝代的更替、族群的消长、阶级的兴衰、战争的胜负之类,那么,朱熹就可能说对了。《朱子语类》卷一二三云:“看史只如看人相打,相打有甚好看?”同书卷一二八云:“大抵史皆不实,紧切处不敢上史,亦不关报。”中华各民族对人类的贡献,不是颠覆了多少朝代,融合了多少族群,推翻了多少阶级,打赢了多少战争,而是创造了使普天下全人类受益良多的辉煌文化,汉族与少数民族俱有功焉。

怎样去认识民族文化呢?如果只是把一种民族文化的资料汇集起来,去伪存真,以类相从,详为介绍,酌加点评,并且指出与相关的其他民族文化的异同,那是不算太难的。可是,如果还要确切地概括出这种民族文化的特异风采,并且从中悟出些哲理来,品出些诗意来,可就殊非易事了。我虽有意试为之,无奈方值“运动”冲击,又要公然受批判,又要悄然做研究,势难两全,以致《契丹史略》只能是遗憾的学术。

此后,我身如飘蓬,到过肃慎的旧居、雕题的故地,惜别学术二十余年。无论在摄氏零下42°的“马架子”里,抑或在摄氏零上42°的工棚里,怪哉,一有空儿便会走神,重拾往岁的感悟,恍若遥夜萤火,明灭不定,聊以自慰、自娱而已。

过了知天命之年,我在写《楚文化史》的时候(1985年—1986年),上述感悟才成为明确的思路了。可是,又一个问题接踵而来,我觉得自己最难看准、看全、看透的是楚人的性格倾向,或称心理定势。偶尔似觉心领神会,奋笔直书,可是,事后反思,仍嫌肤浅,例如:“楚人做起事来,往往迸发出炽热的情感,风风火火。……然而,假如把他们看成一伙莽莽撞撞的骄男悍女,那就失之千里了。楚人的性格,像他们的生活一样,多姿多彩。他们写下的历史,他们留下的文物,使身为后人的我们看到,他们不仅有筚路蓝缕的苦志,有刻意创新的巧慧,有发扬踔厉的豪气,有谄神媚鬼的痴心,而且,他们有顾曲知音的才情。”这些话儿,是否说准了姑且不论,至少是没有说全、说透。

为了避免坐井观天,在《楚文化史》和《楚史》相继献丑之后,我按庄子所指点的“大知观于远近”,力求考察与楚人并世共存的其他华夏族群的文化,这是横向的;而且不能不瞻前顾后,上越商、周之际,下逾汉、晋之间,这是纵向的。使我惊讶的是,先秦的华夏内部若干族群各自的性格倾向,或大同小异(如韩与魏),或小同大异(如秦与楚),没有两个族群是一模一样的。秦代太短促了,如露亦如电,况且国土的统一与人心的涣散并存,不能形成华夏民族共有的性格倾向。汉代真正实现了九州的一统,大体消弭了族群的偏见,华夏民族共有的性格倾向才成型了。

华夏民族共有的性格倾向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就华夏民族群体来说是双重性格,就华夏成员个体来说是双重人格。其中,一重是主流倾向,另外一重是非主流倾向。试举数例如下:

华夏传统以国家统一为民族大义,但时或有人唯割地称王是务;

华夏传统以和为贵,但总会有人以斗为乐;

华夏传统以民为邦本,但总会有人以民为己奴;

华夏传统推崇明君贤臣,亦即喜爱开明专制,但总会有人宁做昏君奸臣,亦即酷好暴虐专制,历朝历代莫不如此;

华夏传统尊师重道,但在乱世就可能会卑师轻道到出奇的程度(就连一世英主刘邦也曾摘下儒生的儒冠来撒进一泡尿去);

华夏传统标举诚信,但欺诈从来是诚信的忠实伴侣;

华夏大众在治世驯顺如牛羊,但在乱世可能凶残如虎狼;

诸如此类,毋庸殚述。

这样的复合性格倾向从何而来,我想应该到华夏文明的奠基阶段中去探索。

华夏文明的奠基阶段是从春秋晚期到战国晚期,诸子百家如繁星丽天就是华夏文明奠基的信号。可是,当时的华夏民族内部分为若干族群,它们各有其国家,各有其文化。其国家原来是半独立的,后来已成为全独立的;其文化虽同属周系,但族群性和地域性的差异灼然可见。 华夏民族共有的性格倾向是这些族群特有的性格倾向的杂拌儿吗?不是。对华夏民族性格倾向的成型起决定作用的,一为楚,二为秦。从春秋晚期到战国晚期,楚与秦由偶尔合作的两极渐变而为互不相容的两极。楚,用兵通常量民力而为;秦,用兵通常疲民力以逞。楚,学术昌明,艺术璀璨,而且,如荆门郭店出土的楚简所显示的,对学派无门户之见,兼容而并包之;秦,如荀卿所云,“无儒”,亦即没有学术,没有学者。

楚,族群较大,文明较高;秦,族群较小,文明较低。可是,秦人统一中国在前,楚人统一中国在后,依照历史顺序,不该说“楚与秦”,而该说“秦与楚”。恰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前,《项羽本纪》居中,《高祖本纪》在后。

对秦与楚,非做从头到尾的比较研究不可。起自传说时代秦、楚先民隐隐约约的踪迹,迄于西汉早期秦、楚族群豁达真诚的和解,分为几个阶段,把秦与楚当做两股交缠的线,一路考察下来。否则,没有条分缕析的解剖,徒托大而化之的论议,岂能无蹈空之嫌?华夏民族的复合性格倾向岂不成为突兀而来的偏好和怪癖了吗?

由此,对秦与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连同打打杀杀在内,以至诸多似细实巨的情节,疑者试释之,惑者试解之,当然以作者力所能及为限。

所有研究过秦或楚的学者,无论旧交、新知和缘悭一面者,都是我的良师益友,我就不一一致谢了。

至于先前我研究楚人的历史和文化所发表的意见,凡已觉今是而昨非者,一概舍旧取新,决不自贷。

个人固应有自知之明,民族亦应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