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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研究的可喜成果——荐汤红兵著《解读新农村建设——以监利县政为个案的研究》

古语有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天下顺治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乐”。 可见在中国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作为最广大群体的农民的生活状况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极为重视的问题,更是国家安定、民族富强的关键性决定因素。

农业一直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的基础地位,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拥有九亿多的农民,占世界总人口近15%的庞大的中国农民群体以及其生活的农村的发展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反映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体现。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因此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我们党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勾画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民富、民安、民乐的新农村的蓝图。

汤红兵著《解读新农村建设——以监利县政为个案的研究》(以下简称《解读新农村建设》)采取了总分有机结合的形式,结构清晰合理。作者首先在第一章中以一个宏观的角度来剖析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重大农村建设运动,继而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提出有益的启示。在以宏观视角的审视历史之后,作者运用的是抓好典型、解剖麻雀的方法,以微观视角来研究监利县政这个个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了第一手的前沿资料。后六章作者做了大量充分的实地调查研究工作,论述中资料真实详尽,分析深入透彻,确保了本书的研究的现实性和科学性。

做任何有关于现实情况的研究,都必须要建立在对历史资料的充分占有和深入解读的基础之上。因此在第一章的“总”的部分,作者将目光锁定在上个世纪轰轰烈烈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以此作为研究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蓝本。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发生在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是中国历史上农村经济的严重衰落期。由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军阀混战和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造成了当时的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农村经济也日益衰败凋敝。当时全国上下普遍感到了农村问题的严重性,“救济农村”、“复兴农村”的口号日益高涨,在农村经济濒临崩溃的危机下,旨在拯救农村、复兴农村;以兴办乡村教育为起点的,以学术团体、教育机构为主体创办试验区的形式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开始兴起。

作者在深入研究了发生在特殊时代下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特点和意义之后,总结对于目前新农村建设可供借鉴的四个方面的宝贵经验及有益启示:大力提倡知识分子深入农村,这样可以为新农村建设起到提倡、辅助和推动的作用;重视民众教育,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农民教育工程”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素质、农业经营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根据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中对于地方自治的有益探索的经验,来推行国家的地方自治,精简农村政权,其中改革县政则是推行地方自治的重中之重,只有在精简县政的基础上,才能逐步推行乡镇自治,最后实现县级自治;在农村思想阵地处于严重缺位和落后的不良风气盛行的状态下,必须要做好移风易俗的工作,建设健康文明之风。

在第一章以宏观角度解读历史蓝本之后,《解读新农村建设》的后六章体现了本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独辟蹊径,以某个特定的县为研究个案,从这个独特的视角来解读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目前国内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较多,但是落实在基层的个案研究却相对较少。作者的这个特殊视角的个案研究对目前的研究现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补充作用。对于个案的研究,作者把着眼点放在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以监利这样一个湖北省乃至全国的农业产粮大县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案价值。监利是有名的农业大县,也是中国农村的一个非常好的缩影。监利地处长江中游富饶的江汉平原腹地,面积3600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和两个国营农场,行政村780个,总人口140多万,其中,农户22.1万户,农村人口102万。监利凭借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成为全国著名的商品粮、商品鱼、良种猪和棉麻生产基地,并且粮食总产量曾经创造过湖北省“九连冠” 和全国第一的佳绩。

另外作者选取县政作为研究对象也有着一定的科学合理性。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县域单位为实施对象的,同时县级政府也是执行、落实、策划新农村建设的行政主体。所以《解读新农村建设》的后六章以监利县的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村政村治这六个方面的县政作为解剖对象,详细阐述了该县在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工作的现状和已经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监利县政在其中的作为、策略、设想,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法和对策,旨在通过解剖监利这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的县政来研究全国范围的新农村建设。另外作者在局部和全局的关系中处理得比较好,个案研究并没有脱离全局的大视野,始终注意从监利这个个案出发来折射全国,一叶以知秋,窥斑而见豹,力求使得该项研究能对全国范围内的新农村建设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在对于“县政”个案研究中,作者提出的“健全基层公务员准入制度”和“构建农村社会政府外公共权利体系”两个方面的建议,这无疑是本书的两大亮点。目前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的财政没有足够的合法来源,而不得不处于违法的“寻租”状态。原有的庞大的县、乡政府愈发与其应发挥的职能不相适应了,因此县、乡政府必须精兵简政,将大量能力差的冗员淘汰出局,继而填补进富有生命力的新鲜血液,这便要建立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基层公务员准入制度。作者还分别对县、乡两级公务员的两种类型(执行型公务员和决策型公务员)提出了不同的选择、考核等办法,以健全基层公务员准入制度。

第二个亮点是对于“构建农村社会政府外公共权利体系”的阐述。作者在德国学者哈贝马斯的“第三方社会公共领域权力”理论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第三方社会权力”处于最弱势的现实条件下,提出建构农村第三社会权利体系。该体系实质是指介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第三社会公共权力,权利主体表现为民众自治自律的团体组织,这些组织有着自身的运作机制、组织规章,能履行参与民众共同认同并赋予的公众权利,但又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府行政权力。通过构建农村第三社会权利体系,不仅可以发挥农民团体的自治自律、自我狡猾、维护权益、参与政府等功能,也能够减少基层政府的行政事务,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社会运行效率。

总起来看,本书选题切合现实需要,内容丰富充实,资料真实详尽,结构清晰合理,且具有独到的视角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作者从小处着笔,通过解剖监利县政的个案研究,透过个案看全局,来探索中国的新农村建设的普遍性和规律性,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等方面做到了合理的统一和有机的结合。本书的问世正值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召开之际,可谓生逢其时。十七大政治报告明确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上升到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战略高度,提出必须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再来仔细品读《解读新农村建设》,更觉其实践品格与现实意义。我们也期盼着作者与其他关注新农村建设的专家,推出更多新的优秀成果。

(《解读新农村建设————以监利县政为个案的研究》,汤红兵著,2007年10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